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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等将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2021-04-29 10:55

原标题:钢铁行业等将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

每经记者 李彪    每经编辑 陈旭    

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发布会上通报,近期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对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和云南8个省(区)开展督察,目前已曝光三批共24个典型案例。

资料来源:中钢协、长江证券研究所 视觉中国图 杨靖制图资料来源:中钢协、长江证券研究所 视觉中国图 杨靖制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发布会上提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曝光的典型案例中,不少环境问题是多年长期存在的。为什么这些问题在地方日常的环境执法中没有被发现和解决,今年生态环境部将在哪些方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对此,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表示,执法的目的就是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环境违法问题在现阶段是客观存在的。当前的执法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执法方法还不够优化,执法能力与任务要求还不够匹配,发现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下一步,在国家层面要组织四项专项执法活动,包括危险废物环境违法专项、监测数据造假专项、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自然保护地专项等。将进一步加大对钢铁行业在内的重点行业帮扶力度,组织专业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组织四项专项执法活动

曹立平指出:“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抓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对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和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做到‘三个坚持’,‘三个聚焦’。”

“三个坚持”就是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执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三个聚焦”就是聚焦影响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聚焦环境问题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

具体来说,在国家层面要组织四项专项执法活动:联合公安部和最高检开展危险废物环境违法专项,重点打击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联合公安部和最高检开展针对监测数据造假的专项,严厉打击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环境违法犯罪;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针对问题突出的行业开展专业化监督,针对问题严重的区域进行机动化帮扶;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即“绿盾”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曹立平强调,钢铁行业是我国主要的大气污染排放源之一,产污环节多,污染排放量大,一直是污染防治的重点行业,也是各级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执法监管的重点。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钢铁行业在内的重点行业帮扶力度,组织专业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至于什么时间,到什么区域,到哪个企业,执法既有计划性也有机动性,我们正在筹划之中。”曹立平说,大气监督帮扶将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专项,会涉及一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对于涉及氮氧化物的重点排放行业和企业,也会纳入相关的专项监督帮扶之中。

将加大微环境实时监测

曹立平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为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生态环境部将主要采取五项措施:优化监督帮扶,保障攻坚成效;强化司法联动,严惩污染犯罪;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创新执法手段,提升执法能力;深化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

在“优化监督帮扶,保障攻坚成效”方面,曹立平指出:“我们将按照‘五个精准’的要求,优化组织形式,创新实施‘重点专项帮扶+远程监督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要继续坚持帮扶主基调,各地要针对突出的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生态环境问题,充分发挥交叉检查监督帮扶等方式的优势,统筹调用区域内精锐力量,破解地方保护,保障执法行动效果。”

在“强化司法联动,严惩污染犯罪”方面,曹立平介绍:“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持续举办跨部门联合业务培训,强化‘两法衔接’,切实形成严惩重罚的执法合力。对跨区域、跨流域的重特大环境污染案件,我们将和公安部、最高检一起,联合挂牌督办、联合现场督导,确保案件查办到位。”

在创新执法手段方面,曹立平表示,生态环境部门将积极探索新技术在生态环境执法中的应用,持续创新提升执法能力。比如,将研究实施用电监控、视频监控和关键工况参数监控,将监管范围扩展到企业的生产、治理和排放全过程;深化实施“千里眼”计划,加大对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周边微环境的实时监测力度,强化大气污染精准溯源和重点污染源远程监管能力;积极推进移动执法建设使用,实现环境执法流程式、网络化、智能化操作。

[责任编辑:CX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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