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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能取消吗?这些数据给出了真相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20-02-14 11:06

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存在的现实必要,也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但在没有其他配套措施或新制度出台就取消公积金,既不可行也不可取。

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alt="12月16日,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1—11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2126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2%,增速比1—10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图为福建省龙岩市区一处房地产楼盘。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src="http://upload.cxorg.com/2020/0214/1581649619173.jpg" style="font-size: 12px; padding: 0px; margin: 0px; max-width: 555px;">

资料图:一处房地产楼盘。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如何减轻企业负担?多方建议纷至沓来,直接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也成为一大选项。这合理吗?当下可行吗?

清华产业转型顾问委员会主席黄奇帆2月11日撰文称,建议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理由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上世纪90年代初从新加坡学来的,现在我国房地产早已市场化,商业银行已成为提供房贷的主体,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将之取消可为企业和职工直接降低12%的成本。

直观来看,为企业和职工降低12%的成本一说并没有足够的依据,当前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的区间,选择12%上限缴纳的单位不占多数。此外,还有大量的中小企业并没有为职工缴纳公积金,也就没有降低成本一说。而这些中小企业,可能在此次疫情面前,更容易遭受损失。

我们可以从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下称《年度报告》)中找到一些数据,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做一些更为理性的观察和更周全的分析。

总体来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存在的现实必要,也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但在没有其他配套措施或新制度出台就取消公积金,既不可行也不可取。

哪些人在缴纳公积金?机关和国企占一半

《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91.59万个,实缴职工14436.41万人。另据《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8年年末全国城镇就业人员43419万人。

换言之,33.2%的城镇职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约占三分之一。虽然占比不高,但总量依然很庞大。对涉及如此数量民众的一项制度,应不应该取消还是需要慎之又慎。

究竟是哪些群体在缴纳公积金?根据《年度报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缴纳公积金职工4452.39万人,占比30.84%;国有企业实际缴纳公积金职工2928.23万人,占比20.2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实际缴纳公积金职工4449.85万人,占比30.82%。

可以看出,前两者占比超过了50%,是缴纳公积金的主要力量。而贡献了80%就业的民营经济中,缴纳公积金的人数占比偏低。这也可以反映出,对于经营成本较为敏感的民营企业,在为职工缴纳公积金问题上并不积极。

哪些人缴纳的公积金高?

201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1054.65亿元。按照1.44亿的缴纳人数计算,平均每人一年缴纳14584元,约合每月缴纳1215元。

一些观点认为,全国范围内,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缴纳的公积金差距巨大,造成了新的不公平。一些国企、事业单位往往缴纳最高比例的住房公积金,而一些民营企业为降低成本等因素缴纳比例低、金额少。

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按照规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12%之间选择,一些经营效益较高的国企或者事业单位可能会选择较高比例缴纳,而处于竞争性行业的民企可能就会选择较低比例。

曾有一段时间,广州和深圳等地曾执行过住房公积金最高20%的缴存比例,且缴存基数为原则上3倍,经济效益好的单位缴存基数上限可达5倍。不过,自2016年开始,上述政策均陆续被叫停。

因为个人公积金缴存多少与工资直接挂钩,高收入群体显然会更为受益。但从过往几年的情况来看,各地人均缴存额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并不完全匹配,倒是与当地缴存职工大多来自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更为相关。

比如,2016年,西藏以人均缴存2.77万元成为全国人均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的地区,而当年上海和广东没有进入前十。

《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则显示,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8%和36%。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9%,国有企业占1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

再来看2016年以人均缴存额1.91万元位居第三的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3.38%,国有企业占31.03%。

五万亿元趴在账上?

有观点认为,公积金有超过五万亿元的缴存余额趴在账上,整体利用率较低。该观点认为:“截至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4.59万亿元,提取总额87964.89亿元。算下来,公积金的使用比例只有60%,缴存总额扣除提取总额后的缴存余额为57934.88亿元,且利率只有1.5%左右,比2018年年底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余额5万亿元还多。”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缴存余额并非全在账上,还有大量的资金已经作为公积金贷款发放出去了。

《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底,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9845.78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46.11亿元,国债余额19.71亿元;缴存余额扣除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和国债余额后的结余资金为8023.28亿元。

缴存总额高达14.59万亿元,结余资金只有8023.28亿元,这个利用率还不高?况且,有些省份由于房地产市场较为活跃,当年发放公积金贷款总额已经超过当年缴存额,也就是已经“入不敷出”了。

从2018年数据来看,全国有15个省份个人住房贷款率超有关部门设定的85%的警戒线。此类超警戒线省市中,以东部发达地区为主,天津、安徽、重庆个人住房贷款率超99%位居前三。

是房价过高还是公积金贷款额度过低?

有关观点认为,很多城市的公积金贷款门槛高、金额低,也让很多人直接选择商业性贷款,公积金贷款使用率较低。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比如北京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而一般的商品房总价远高于此,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就意味着付出更多的首付款,而且使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的流程也较为复杂繁琐,且经常被卖房一方拒绝。

《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支持贷款职工购建住房面积2.87亿平方米,占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19.42%。2018年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场占有率16.19%,确实远低于商业贷款占有率。

但究其根源,近年来一些城市房价涨势过快、涨幅较高才应该是公积金使用率较低的主要原因。第一财经记者通过梳理过去10年的数据发现,全国商品房均价逐年稳步攀升。从2009年至2019年,尚未出现年度下降的情况,并已在10年内翻了一番。

公积金贷款额度还能否进一步上调呢?答案是不太可能。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86.04%(指年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年度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这就是说,账户里有100元,已经贷出去了86元,只有14元留在账户上,这种情况下显然不可能大幅增加贷款额度。甚至有些个贷率高的城市,已经无钱可贷,还怎么可能要求去增加贷款额度。

存在的好处,取消的隐忧

虽然由于房价过高导致公积金贷款使用率较低,但一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带来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节省利息。

《年度报告》显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比同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低1.65~2个百分点,2018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为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2019.98亿元,平均每笔贷款可节约利息支出8.00万元。

此外,与养老、医疗等社保公共账户管理方式不同,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悉数进入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是每个人拥有的实实在在的“私房钱”。

当然,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缴存制度不完善,城市之间资金融通难,资金提取、使用和保值、增值渠道偏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

但它毕竟是“私房钱”,是在每个缴纳者的个人账户上,虽然使用受限,但早晚可以归个人使用,此外,相关部门已经在拓展其使用用途和简化流程。

有观点认为,既然使用不便干脆取消公积金制度。那取消之后的情况如何?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其来源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工资中扣一部分,二是单位缴纳同等的另一部分。一旦取消后,职工工资中不再税前扣除公积金,意味着个人这部分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更重要的是,取消公积金制度后,单位无需再被强制性地匹配支出这笔费用,对企业而言自然是减少了人力成本,进而增加部分利润,但也意味着职工个人的这笔收入“消失了”。至于企业能否将这部分利润回馈给职工,那就有待进一步观察了。

[责任编辑:CX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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