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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再次吹响冲锋号 提出7大目标
来源: 法制日报 2019-01-30 10:24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再次吹响冲锋号
提出7大目标确定10大任务囊括132项改革举措
一份囊括132项司法行政改革举措的重磅文件,于1月29日对外公布。
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在司法部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这一名为《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文件进行了介绍与解读。《纲要》是司法部为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改革发展,立足于重组后的司法部职责和使命而制定印发的,将作为司法行政系统未来一个时期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推动实现新发展新突破
刚刚过去的2018年,于司法部而言,意义重大。这一年,党中央从全面依法治国的全局和战略高度,重新组建司法部,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赋予了司法部更大的政治责任和全新的历史使命。
据了解,2018年以来,司法部和各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不断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实现了新的突破、新的发展。
顺利推进行政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召开行政立法工作会议,建立完善立法工作推进机制,行政立法工作全面加强。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现新突破,相关重要文件、改革举措相继出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大力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深化“减证便民”。
刑事执行体制不断完善,全面部署监狱系统坚守安全底线、践行改造宗旨工作,统筹推进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一直处于0.2%以下;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高品质的法律服务需求。
提升改革举措综合效能
在此基础上,司法部制定印发了《纲要》,以在更高起点上谋划和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改革发展。
《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是,到2022年,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要努力实现七大目标:一是政治机关建设持续巩固。二是司法部改革全面深化,以履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事业发展全局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行政立法的引领、规范、保障和推动作用有效发挥,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显著提高。四是刑事执行体制更加健全完善,统筹推进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基本形成,戒毒和社区矫正教育矫治水平明显提高。五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律顾问、调解、仲裁、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各项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六是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保障更加有力,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七是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明显提高,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全面提升。
《纲要》确定的主要任务,包括持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机构职能体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刑事执行体制,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建立健全国际法治交流与合作工作机制,完善司法行政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政治建设和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长效机制10个方面,共132项改革举措。
《纲要》进一步加强对改革推进的统筹谋划和整体布局,注重协调处理当前和长远、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等方面关系,注重提高区域之间、领域之间、上下之间改革举措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切实提升各项改革举措综合效能。
落实改革时间表路线图
《纲要》的出台,距离去年1月下旬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恰好是1年左右的时间。与《改革意见》相比,《纲要》究竟有哪些亮点?
据了解,第一个亮点体现在《纲要》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写入了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是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也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们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根本遵循,也是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根本遵循。
体现了司法部新的职责使命,是《纲要》的第二个亮点。据介绍,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中央把原司法部和原国务院法制办重新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特别是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司法部的职责定位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从机构形式上来看,司法部作为中央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同时司法部又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实现了党政机关合并设立和职能优化;从具体职责上来看,重新组建后的司法部的职责涵盖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的四个环节;从作用发挥上来看,重新组建后的司法部,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包括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建设中,责任更大、任务更重。
《纲要》充分体现了重新组建后的司法部的新职能、新定位,特别是贯穿了司法部“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即中央依法治国办统筹协调法治工作,在全面履职的基础之上,要充分发挥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的四大职能。与《改革意见》相比,改革的范围、涉及的领域比过去更宽了。
值得注意的是,《纲要》部署了一系列新的改革举措。比如,在行政立法领域,提出要提高行政立法的公众参与度,更好地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新要求。在行政执法领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健全与律师行业特点相适应的党建工作制度。《纲要》在总结前一阶段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对我们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又一次吹响了冲锋号,作出了总体的部署安排,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上一个新的台阶。
下一步,司法部包括整个司法行政系统,将重点做好《纲要》的落实工作,建立推进改革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健全改革落实考核评价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CX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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